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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就不爱男主小说介绍
快穿之就不爱男主_快穿之就不爱男主

快穿之就不爱男主

霉运退散

小说主角: 齐渊 李旭 齐哥 林予 小渊 萱萱 帅哥 张哥 齐渊真 齐渊远

相关标签: 幻想 快穿 幻想言情 学生 大学 毕业 男主 乱入 大学生 小说

最后更新:2023/7/7 0:00:00

最新章节:快穿之就不爱男主最新章节 青春疼痛文19 2023-07-07

小说简介:笙歌本来是一个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结果乱入了小说之中。

内容摘要:'笙歌看着窗外的风景有些感叹,不知怎么自己就突然来了这儿,明明刚才还在吃着小龙虾,感觉嘴里还留有余味。突然,外面狂风大作,天突然黑了起来,笙歌看着这场景有些奇怪,这天变得这么快的吗?笙歌看着还在播放的开端,赶紧过去关了,结果一道雷劈了下来,笙歌晕了过去,在房间里,就她一人躺在那。第二日,新闻上就播放着一个公寓里发现了一名女生已经死亡了,警察和法医都来了,笙歌这时已经在另一个空间了。“怎么回事?”笙歌感到奇怪,看着这黑漆漆的一片,自己不知道要往哪个方向走,蹲了下来,突然,她感到自己的头顶被摸了一下,抬起头看着上方,结果有一个隐隐约约的人影出现。“你是谁?”笙歌问道。“我是另一个地方的,算是你们所说的虫洞吧,不过也不算,我叫戊临,你可以叫我戊祖宗。”那人回答道。“啊?什么意思?我...回不去了吗?”她有些害怕,自己这是还没醒吗,自己还想回去呢,不就是打个雷没有关电视吗,这个...就出事了?而且自己也不知道会突然变天啊...”“你不用担心,你若是帮我,你以后会回来的。”“你可别忽悠我。”她突然掐了一下自己,结果真的很疼,看着这白茫茫的一片,看不到尽头,她感到心慌,自己真的死了吗?我...她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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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就不爱男主书评精选
匿名书友
七分猫腻,一分二逼
匿名书友
无罪大神的书,文青向。
背景是战国后期,秦朝势如破竹,春秋鼎盛,加入了自己设定的很多炼气设定。
主角的宿命之敌是秦始皇,他的最终目标是刺杀他。而秦始皇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修行者,最有权势的人。
故事曲折复杂,波澜起伏,开篇发生在秦国都城长陵,这里鱼龙混杂,深不可测,汇集了天下大部分惊才艳艳的修行者,如赵国剑炉传人,如商鞅后人。

他们或隐于黑暗,藏于市井,或出入王公书院,或权势交锋 或刀光剑影,混乱中又有着鲜明的规则和秩序,这是一个少年人希望阻挡命运大潮的故事。
匿名书友
通篇就是猪脚很冷,冷冷的眼神,冷冷的做事,冷冷的看着。真是装逼无极限。我就想问你是在北极写的书吗?作者你冷不冷? 模仿谁不好,你模仿猫腻。
匿名书友
这本书的大体剧情是:男主以前和皇帝是哥们,也有个漂亮的女票 而且男主武功天下第一(马子票子都有了 简直人生巅峰) 但这皇帝哥们跟他女票好了 不止把他绿了 还把他灭了(哇偶 要是反过来那就是本子剧情了,咳咳)
这不能忍啊 这谁被从人生巅峰上被拉下来 ,还是夺妻之恨。男主就重生了 计划一系列报复行为 然后 他就开始装逼 接着稳定的装逼 最后潇洒的装逼 在敌人心服口服 队友顶礼膜拜的目光中,男主淡淡一笑 :就这?我还没认真呢
本文通篇男主都没有真正经历生死之战,都是秋风卷落叶一边倒。最后男主跟备胎女好了 让前女票和皇帝撕逼 坐山观虎斗,再次坐拥人生巅峰。总之剧情无新意 做个干粮还行。
阅读完本
匿名书友
别人是想写NB写不成功变装B,他是直接奔着装B去。不带智商可以看吧,奈何我做不到。看到主角前面还在一脸精明机智地盘算不吃拌豆腐会被人发觉起疑,转脸无所顾忌地和妹子在屋里练功练出暴风雪。
匿名书友
无罪的文风多变。反而有些时候看起来不够老道。也不是那种从繁琐归向朴实,而是文青气息渐浓,而比之从前仙魔变少了点阳光,多了些算计。 但其实我一直想说的是,人物都太装了,简直到了一个不装逼就会死的世界一样,表现人物有智商也不带这样吧。这纯粹是猫腻带坏了,不过幸好还没有坏彻底,择天记我公共章节都没看完就扔了,剑王朝还能持续追更,毕竟主线十分明了,这年代复仇主题又反而比逆天改命感觉新鲜。——评论来自荷叶嘻
匿名书友
打脸升级不错,不过如果你想单女主请不要写一大堆暧昧好不好、
匿名书友
书是很好的,说个小瑕疵——终究还是巴山剑场这个金手指开得太大了些。譬如玩魔兽世界,别人纵然重生回去也无非是得些副本和任务的经验,顶多知道几个优秀的玩家。可他重生回去直接是“升到60级送毕业装备一套,所有势力声望全满,操作技巧达到顶尖职业玩家水平,另送39个忠心耿耿且同样操作达到职业水平的队友”……所以读者就会看到,在他真正能够调动巴山剑场的潜伏力量之前,各种艰难困苦,各种挫折磨练;一旦到了某个节点,他把巴山剑场的潜伏力量调动起来了,OK,整个世界都围着他转了。前后节奏上的差异过大,读到后面未免真的无趣了几分。
匿名书友
作者想另辟蹊径写出不一样的争霸之路。别人写明末都是从军,练兵逐渐壮大。作者选择了从商,而且是学晋商勾结蒙古和后金。这也罢了,一个商人居然在明末可以对抗本地的巡抚加藩王。一个商人居然敢明目张胆养三千多人的私兵并且击退了近万蒙古骑兵的进犯。这种无论哪朝哪代都是相当于造反杀头的事儿,整个朝廷居然视而不见,尤其是猪脚的对头还是本地巡抚的情况下。
匿名书友
明朝末年的晋商对汉人来说应该属于全杀也不会冤死多少,一个隔一个杀的话肯定是要漏掉不少的超级汉奸集团。去看看历史上满清入关后杀了多少汉人,虽然有纪晓岚等帮着把那段杀光烧光枪光的历史都遮掩了,但现在去网络上查一查还是能看到满清入关后的大屠杀。对于资助满清的晋商特别是那八大皇商:范永斗、王登库、靳良玉、王大宇、梁嘉宾、田生兰、翟堂、黄云发等来说汉奸的帽子是永远摘不下的。
匿名书友
无法理解的愚蠢----只有资助敌人才能发展自己?果然智商受限哦。野猪皮是你的亲娘吧。
匿名书友
奴才人格,汉奸史观,谁最垃圾?淡墨青衫。
匿名书友
最后,在作者对传教士一味的推崇的时候,他无视了吕宋大屠杀的时候,是当地的主教发起的,难为作者的是,他学到了圣母,但是忘记了丛林法则,尤其是身处的时代。还有更可笑的是,但凡需要造枪炮,作者一定回到澳门聘请工匠,殊不知,明代外销的火器都是这些白皮买去的,不是我们不能造,而是官办的各种克扣导致的质量问题,明代落后的其实就是造船,其他方面最少是各有所长,根本不存在落后这么一说。有些段落对白皮的描述,让人感受到作者的不自信,进而自我的否定,何其可笑???
匿名书友
对内敲骨吸髓,蝇营狗苟,对外努力跪舔,倡导民族融合。蝗商精神,跃然纸上。汉奸史观,贯穿全文。不干正事儿吧,还喜欢各种美化。别人喷你就是活该。
匿名书友
“晋商精神”的完美体现(手动滑稽)
匿名书友
中期,有意无意的美化白皮,彰显传教士的高洁,作者无视了这些白皮们一手圣经,一手刀剑造成的无尽杀戮,而且作者对欧洲白皮的推崇到了极致,也不知道作者到底知不知道,欧洲的基础科学的发展要到1800以后,而我们国家,在宋代时候数学已经有了很高的程度,只不过是被蒙古人打断了,失去了体系,最有名的莫过于剩余定理,作者到处妄自菲薄,内心的矮化真的狠悲哀。尤其是作为一个现代穿越的,作者的书的内容,看不到热血,看不到骄傲,看不到自我认同。
匿名书友
作者在这个本书前期一直强调的所谓民族融合,就算你是对的,那么作为一个现代人,有几个不知道满人对汉人的屠杀?不管你的民族倾向,还是政治倾向,一个大方向,挽救生命总是应该的吧?看着无数的汉人,无数的同族,被屠杀,还轻飘飘的一句民族融合?这是一个现代有的三观?作者前期表达的比畜生都不如。反倒是,跃马回明,短短的一百多章,写出了精髓,不知为何短了,作者的文笔不错,但是作者总是要灌入无数的私货,作者的三观有点奇葩,还是说写书的很多都是和猫腻这样的东西???
匿名书友
给晋商洗地的一本垃圾书。
匿名书友
本书作者三观有问题,怪的很,主角的眼界格局也太小,剧毒。似乎想写商人争霸天下,但是你天天东磕头西献媚到处塞钱,在烂到底的大明内趴在外围吸血、蝇营狗苟,就你这样?笑
匿名书友
作者只用了五十章,一个明末汉奸跃然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