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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雨灵陈雨嘉《怖客之午夜孤魂》小说介绍
何雨灵陈雨嘉《怖客之午夜孤魂》_怖客之午夜孤魂

何雨灵陈雨嘉《怖客之午夜孤魂》

慕容世豪

小说主角: 何雨灵 陈雨嘉 李文博 何雨萱 许哥 牛叔 许儿 黄毛 罗盘 法帝

相关标签: 灵异 生活 命运 修炼 阴阳眼 长生 阴阳 茅山 改变 奶奶

最后更新:2024/3/31 0:16:42

最新章节:何雨灵陈雨嘉《怖客之午夜孤魂》最新章节 第66章 无故的情绪 2024-03-31

小说简介:我叫许长生,因为我来到人世的时候上天跟我开了个玩笑,我有了常人没有的能力,我有着常人没有的阴阳眼。就因为有着天生的阴阳眼,所以继承了奶奶祖传下来的茅山术,每天过着非活非死的生活,我坚持把符气修炼强大,改变自己的命运!

内容摘要:也许这只是大学生活简简单单的一学期吧,可是在我身边发生的事远远超过了自己头脑无法想象的事!我叫许长生,家里人都叫我小许,想想听到我名字的人都觉得我这个名字很奇怪吧,也就因为奇怪才会取这个名字。本章节由芗`忖`暁`説`網www。XiangcunXiaoshuo.com提供今年已经19岁了,读上了盛茂市的一所不错的学校,在很小的时候出生就开了天眼,天眼简称也叫阴阳眼,就因为天生就开着天眼,惹来的孤魂野鬼带来的霉运也就祸害自己不能像其他正常人一样的生活。因为自己出生就是生在平困的山区,所以农村里的一些老人也就特别迷信这些东西,而我奶奶也就是村子里面的神pó,神pó是什么?神pó就是能帮人家驱邪啊,看风水啊,看凶吉日啊,一些,而我自小我就有了天眼,打小就相信,正好今年入了所好的学校,爸妈把多年存的一点积蓄的存折拿了出来,存折里就2万块让我拿着钱到学校做生活费,没钱给家里写封信,因为农村没通讯站,一些手机科技都没流传到我们这些偏僻的农村,跟妈说了一些话后心里还是有点舍不得,妈妈的话比其他妇女的少,帮我搭理了下包裹就要做村里的三摩到县城做公共车爸爸还是一言不发抽着村里用叶子包着的烟,家里人把把我送到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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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雨灵陈雨嘉《怖客之午夜孤魂》书评精选
最美夕阳红女主大没心没肺,总体来说还可以,太太加油
还好看,加油!!!!!!!
一颗相思豆 o(# ̄▽ ̄)==O)) ̄0 ̄")o 金钢飞拳~!!
不好看,太啰嗦,看的我都发困,直接弃书不看了
卑微胖🦐在线追⭐刚看完一个烂尾的
又来一个,[emot=default,10/][emot=default,10/][emot=default,10/][emot=default,10/][emot=default,10/][emot=default,10/][emot=default,10/][emot=default,10/]晕晕晕晕晕晕
恰恰醉斯坚持不下去了
天,那么嚣张的女主?再得宠也是庶女,居然顺便就跟主母叫嚣还不敬祖母?还是没有任何的实力的嚣张。然后刚开始觉得女主性格挺好,觉得是大智若愚的人,越往后看越受不了了,都是干的是些什么事,不怕死的敢跟皇太后怼上?毫无负担的跟不认识的男人上青楼,还共处一室睡觉?在皇宫看到一个穿黑色夜行衣的女子在还没有一丁点危机意识?我觉得有点三观不正,教坏小孩的感觉。
U212180438好看,豪横,嚣张,自由,无畏,合我意。
不想说费话,贩夫走卒,写不出来高质量的评论。好看而己。
施莱登
人物描写很有个性,结局有点紧张。
染染栀啊乱七八糟的
怎么说呢 坚持看到了六十多章 感觉真是乱七八糟的 实在看不下去了
结束太突然了
有后续没有啊!结束太突然了。希望后续交待下!
ok
这书写的哎呀,太一般了,草草就结局了!前面铺垫了那么多,还有很多悬疑未解,就这样完了?太糊弄人了!
亦怀
第一次接触作者,是在钧天图中,后来又看了轩辕神录,乃至今日的天都赋。不得不说,作者的文笔甚好,而每一次都有着巨大的进步。我很佩服你。在现在网文泛滥的时代,能看到这样的作品,我很高兴。但是,还有个不情之请,作者能不能多更点呢?
劝学写给第二首歌
有一对相爱的情侣。他们约定至死不渝,永不背叛。

一天,出了车祸。男孩为了救女孩身受重伤,就要死去。当死神来迎接男孩时,女孩哭着求他,留下男孩。

死神说:“好啊,可你必须付出代价。你将会变成一朵花,直到100天后,你才能变回人类。”

于是,男孩得救了,女孩就此失去音讯,变成了路边的一朵花。日子一天天过去。第99天,男孩从路边经过,身旁牵着一位陌生的漂亮女孩。漂亮的女孩子指着路边的那朵花,对男孩说:“好漂亮的花,能摘下来送我吗?”

男孩笑了,随手摘下花,插在漂亮女孩的发间。花离开了根,渐渐枯萎。第二天,被漂亮女孩扔在路边。

死神捡起了奄奄一息的花,对她说:“100天到了,现在,你可以变回人类了。”

枯萎的花想流泪,却没有水,她嘶哑着嗓子说:“我不想回去了,求求你,让我永远做一朵花吧!”

于是,女孩彻底成为了一朵盛开在路边的花。带着绝望,初春绽开,暮春枯萎,年复一年。

第一年,她遇到了一个迷路的男人。身穿皮夹克,有着漂亮眉眼的男人在她身边驻足,蹲下,仔细看着她。

“你迷路了吗?”花问。
“没有。”男人说。
“为什么你看起来这么迷茫?”
“我把我的未婚妻弄丢了。”
“你忘了她吗?”
“我没忘,可我不记得她了。”
“嘻嘻,那就去换一个呀!”
男人的眉头皱了起来:“我会找到她。”
“可你已经不记得她了。”
“不知姓名,不知死活。可我会找到她。”
花看着男人笃定的眼神,沉默了一瞬:“那……等你找到她的那天,把我摘下来,送给她吧?”
“是。”男人终于微笑了:“她一定喜欢。”

第二年,她遇到了一个奇怪的男人。一个月色朦胧的夜晚,有着一双尖尖的,雪白的耳朵的男人蹲在她身边,借着月光,细细打量着她。

“你是妖精吗?”花问。
“不,你应该叫我外星人。”男人说。
“你在流泪吗?”
“应该没有,我只是有些难过。”
“你在难过什么?”
“我想救我的爱人,可是一次又一次,我没能救回她。”
“那就放弃呀,换一个就好了啊!”
男人好脾气地笑了笑:“路边的花是不会懂的,我只想给她永远的时光。”
花愣住了:“你……试着救了她多少次?”
“七百一十五次。”
“希望你下次能成功,她回来的那天,你可以把我摘下来,送给她。”
男人温和地笑了笑:“谢谢你。”他的眼神又温柔,又难过。

第三年,她遇到了一个瞎眼的男人。男人一身笔挺的西装,拄着拐杖,蹲在她身旁,似乎在细细嗅闻花的芬芳。

花看着男人白皙好看的下颌,好奇地问:“你的眼睛看不见了吗?”
男人勾了勾嘴角,竟有些得意:“是为了救我的妻子。”
花此时,仿佛想起了自己的前世,看着眼前的可怜男人,她嘲讽地问到:“那么,你的妻子呢?”
男人听出了花的不屑:“我的妻子,她很好。因为一些事,我不得不离开她。但我会回到她身边的。”
花看着男人认真的表情,难过地说:“可你瞎了眼,你的妻子还有大把的选择,她不会继续跟着你的。”
“呵。”仿佛花说了什么荒谬至极的话,男人发出了刺耳的冷笑:“你果然只是一株只会制造有机物的植物,不懂人类复杂哲学的爱情。我的妻子爱我,这种爱不会因为眼盲这种无关痛痒的事情消失。我也爱我的妻子,因为爱,所以了解。在与我这样的男人相处后,她不可能对其他庸俗的男人产生一点兴趣。”
说罢,男人站起身,拿起拐杖走了。嘴角还勾着冷笑的弧度。
花目瞪口呆看着男人慢慢走远。他似乎对这一带环境还不够熟悉,走得有些慢,却步伐沉稳,像一位优雅的老绅士。
这个男人,怕是永远也不会为爱情流泪吧。花这么想着,有些羡慕。

第四年,她遇到了一个哭泣的女人。女人蹲在路边,捂着眼睛,大滴大滴的眼泪打在花的身上,有点疼。
这是花遇到的第一个女人,她哭得那么伤心,花有些难过。
“你别哭了,开心一点呀。”
女人没有回答,她似乎听不到花在说话。
花没了办法,只好静静地陪着她。泪水渐渐渗入身体里,好苦涩,花抖了抖身体。
最后,那个女人走了,没有和花说一句话。泪水把身下的土地变得湿润。
这真是不好过的一年,夏季特别炎热,冬天异常寒冷。花经常在梦里梦到那个女人,不知道,她会不会遇到一个愿意把花插在她发间的男人,陪她走过一生。

第五年,她遇到了一对恋人。头一次遇到两个人,花有些兴奋。
“你看,那朵花多漂亮,喜欢吗?”男孩问女孩。
“很好看。”女孩淡淡地笑了笑,笑出了一股清雅的诗意。
男孩摘下了花,郑重地,小心翼翼地别在女孩的鬓边,笑着说:“是很好看。”
女孩脸有些红,他们坐在草地上,依偎在一起。
花再次离开了根。这次,是真的要死了啊,花忧伤地想。
这时,她听到男孩问女孩:“想听歌吗?”
“好啊!”女孩托着腮,看着男孩。
男孩突然有些害羞,他清了清嗓子,目光温柔地唱了起来:
……
它想开花
蹑手蹑脚栖上谁的发
听了一筐一筐半真半假的情话
还是决定当一枚发卡
不做寂寞的
鬓边花
……

歌声中,花渐渐死去。
够了啊,已经够了。她想:下辈子,我还是愿意做个女孩。也愿意变成花,救我喜欢的男孩。

PS,合格的迷妹就是,给他的篇幅一定是最长的!!他的画风一定是不一样的!!没错我男神薄喵。
最美的时光难道仅仅是因为未遂?
为什么要原谅一个强~奸犯?!难道仅仅是因为他强~奸未遂?
我一直告诉自己,要看完整部书再说,没看完整部不要急着下结论,可我看了172章,真的忍不了了。
好像老墨的书都有这几个共同点,女主性格有些非比寻常的小倔强,说白了就是不走寻常路,男主也是。男主外表一定出色季白、岑野、林莫臣,那个拉出来都可以靠颜值吃饭但他们偏偏靠实力,但他们有强势,主观,大男子主义,季白说一不二即使明明对许诩有好感但说五点起床跑步就一圈都不能落,林莫臣就更别说了,他把车开到泥里面的时候我甚至觉得他就是个“神经病”,是他的自以为是,他的主观判断直接导致了他和寒夏不欢而散,没有调查,没有询问,直接分手,那么,你还后悔做什么,一切不都在你的掌握之中吗?而更让人觉得好笑的是,只要你想,她就能回来。

是不是每句对不起都能换来原谅你
老墨的文笔好,所以更让我感同身受的痛,她从开始只是想为遗落的乐器找份珍惜,使他们不至蒙尘罢了,而后,他步步紧逼,要借乐器出演,要她上台参演,深夜喝醉了酒跑到她院子里大耍酒疯,他总是给她“添麻烦”,而她心善,一次次包容一次次妥协,甚至最后丢了心,任他把自己伤个体无完肤。
岑野是强势的,强势到把人当“物件”说出“老子的女人,老子想什么时候睡就什么时候睡”这样不是人话的话,小笙流着泪求他放了自己时我泪流满面,看到小笙发现自己被锁在屋子里时我整颗心都揪了起来,老墨描写的好,所以我在临晨哭的睡不着觉。
真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厚脸皮把人狠狠伤害过之后还觉得可以回到过去,更不明白为什么女主总会原谅男主,难道一句道歉以前的伤疤就会不在了吗?
实在等不到看完整本了 反正女主最后原谅他了
以上皆为个人观点 非喜勿喷
Lucífer关于挚野
1.这本书是在作者连载时我就开始追的。所以很多记忆都比较模糊了,当时也没怎么写书评,所以也不记得当时的细节。但有一点我很确定,挚野很好。我也是这两天才回头看书评区,结果就让我看到抨击小野的。说他怎么怎么对阿笙了。说实话,我是一脸懵的,因为如果小野真如他所说那样不堪,那挚野也不可能躺在我的top里好几年
2.关于小野强阿笙。我想问问,你们到底是怎么在看文的呐?强阿笙的那段,小野是冲动兴奋了,但他强了吗?没有,那是男荷尔蒙爆发下的举动,你也能说成是强?而且他俩是男女朋友吧?请问你是怎么看待男女朋友之间的荷尔蒙呐?
3.关于小野囚禁阿笙。那段是小野做了决定后要离开一天,他怕阿笙后悔然后离开他,所以让他哥把阿笙锁在房间里一天,这事是小野做得不对,但也不是你们口中的囚禁
4.关于小野爱不爱阿笙。怎么会不爱呢?阿笙那样的人,冷静温柔,才华横溢,没有多少男生能抵抗的。小野不是例外,所以他沦陷得很快也爱得很深。可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生,没有权势滔天,没有通天本领。他必须现实主义。因为他身后是乐队面临雪藏的危险,有有资本操作的黑暗,还有不理解他的父亲,年迈的母亲,辞职来帮他的哥哥,有一个需要他强大的家要照顾。所以他不能理想主义。
5.关于小野。他在没有经历音乐节的黑暗时,其实就是草原的风,又狂又野。他无畏所谓的资本,也唾弃权利操作下的比赛。但当他从黑暗里走出来后,他需要面对现实。他的野不能够改变什么,甚至会带来祸端。因为他无权无势。他以往的野和阿笙的理想主义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
6.关于阿笙。她是现实主义世界里的理想主义者。关于乐队,她想的是大家在一起开心就好,能写歌能唱歌能比赛就好,对于名声对于奖项,她都看得很淡,因为在她的世界里这些都是次要的。可对于乐队的其他人而言,这种理想主义是不可行的
7.关于岑至。说实话他很讨厌但也最冷静。他知道他要什么,也知道怎么做对他有利,他对阿笙不满意不看好,是因为阿笙是他的对立面,一个极致现实主义的人面对理想主义者,是不会有好结果的。但无可否认的是,他是爱小野的,他的爱和现实中大多数家里的长辈一样“为你好”
8.关于李跃。他这人是典型的商人,利益最大化就是他奉行的主旨。他会看中小野,一是因为小野的实力,二是因为他大概也想弥补当初的遗憾。他是我们定义的坏人里的好人。因为如果没有他,小野音乐这条路可能走不下去,就算有可能,那大概也是踽踽独行,满身荆棘
9.关于乐队。其实朝暮最初建立完全是为了唱歌嘛?我觉得不尽然。如果只是为了唱歌,小野不至于和家里闹翻,坛子也不回和家里吵架,腰子也不会独自谋划。当初吃得那些苦,也是为了有朝一日声名远播。所以,当阿笙进到这个乐队后,其实隐患就已经埋下了
10.关于挚野。可能是经历生活,回头再看挚野时,很多感触都不同了。挚野里其实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因为他们太像生活中的人,都有不完美。所以看的时候其实很能感同身受的(如果是极致浪漫主义和理想主义者,那还是奉劝一句,别看得好)
前面两卷,小野太过自我却又在阿笙这里胆小自卑;阿笙理想主义,却在小野那里像个现实主义者,因为在小野眼里她永远都是冷静甚至是冷漠的(当然是因为阿笙不会表达);岑至和李跃阻碍了小野阿笙的爱情,但也在事业上为小野添砖加瓦;腰子犯了很多错但带阿笙走的时候,他没有犹豫,像个从天而降的使者。
其实他们都很好也都很不好,因为早时年轻气盛,奔赴梦想对于他们来说就是最大的快乐。
可年少轻狂总有长大成熟的一天,这一天来得很快也来的很急,将他们那棵还没有多大的梦想树连根拔起,风也将他们各自吹散,各奔前程
为什么喜欢挚野?
因为我在里面看到了自己
也看到了这个现实的世界
2021.6.16
景叁叁叁
实体书有七十多万字 怎么网络版才五十万
Red rose 好看!
太好看了!很久没看过这么好看的现言了。只可惜写得太少了,不够看啊!
用户854042173264今予
小野❤笙笙
在书里幸福下去吧!
书友353515看完才明白…
一开始真的特别讨厌男主,幼稚、自以为是,但看完后才懂他们的爱情,看完后才懂双方有多好、有多适合对方。以及这本书确确实实能激起自己曾经的梦想与爱啊。妙不可言.
188男团忙内洛羿读后感
重复看了很多很多遍
丁墨大大写得实在太好了
岑野一步一步走向成功,他背负了太多太多
朝暮乐队没了,许寻笙没了
可是后来她回来了
他生陷绯闻的时候,当年的朝暮乐队还是会二话不说地帮他,就好像他们从未离开过彼此
好喜欢这本书!!!岑野许寻笙地久天长!
用户536800016087童话的爱情总是特别美好
讲真,用个大醋坛子配个天王巨星,还真是要佩服老墨的心思和手段!更喜欢后半段重归于好的情节,小野和笙笙的爱情才有了你侬我侬的甜甜蜜蜜,两人的互相扶持和信任才是我喜欢的爱情模样。看多了明星的分分合合恩怨情仇,只能感叹书中的爱情真的只是童话,愿那种特别的美好天长地久,朝朝暮暮!
快乐攻略计划
纯粹又浓烈!《挚野》